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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节能|积极探索碳排放权交易之“CC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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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节能|积极探索碳排放权交易之“CCER”

航天节能|积极探索碳排放权交易之“CCER”

  • 作者:新兴板块
  • 来源:航天长城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22-07-21 10:19
  • 访问量:

【概要描述】航天节能作为一家节能环保领域的平台服务公司。自公司成立以来,先后为为多个企业及客户实现节能减排效果。项目的成功实施,一方面为企业节省了能源费用,同时又产生了一定的社会效益。未来,随着中国CCER碳交易市场的逐步放开,航天节能希望凭借良好产业政策的落地以推动自身CCER相关业务的发展,同时助力国家双碳目标的实现。

航天节能|积极探索碳排放权交易之“CCER”

【概要描述】航天节能作为一家节能环保领域的平台服务公司。自公司成立以来,先后为为多个企业及客户实现节能减排效果。项目的成功实施,一方面为企业节省了能源费用,同时又产生了一定的社会效益。未来,随着中国CCER碳交易市场的逐步放开,航天节能希望凭借良好产业政策的落地以推动自身CCER相关业务的发展,同时助力国家双碳目标的实现。

  • 分类:新闻中心
  • 作者:新兴板块
  • 来源:航天长城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22-07-21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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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ER定义

CCER碳交易全称是以中国经核证的自愿减排量为商品所做的交易。CCER全称为Chinese 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即经过国家核实证明的自愿减排量,202012月发布的《碳排放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中对其定义为“CCER指对我国境内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甲烷利用等项目的减排效果精选量化核证,并在碳交易所注册登记的核证自愿减排量。”即“控排企业向实施“碳抵消”活动的企业购买可用于抵消自身碳排的核证量。”

CCER项目四大核心机制

签发流程:由最初的项目识别、项目审定、项目备案与登记、减排量备案、上市交易及最终注销六个阶段构成。

减排量计算:采用基准线法计算。基本的思路是:假设在没有该CCER项目的情况下,为了提供同样的服务,最可能建设的其他项目所带来的温室气体排放,减去该CCER项目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和泄漏量。

项目计入期:计入期是指项目可以产生减排量的最长时间期限,项目参与者可选择其中之一:固定计入期(10年)和可更新的计入期(3×7年)。

抵消机制:过往不同试点碳交易所抵消机制有区别。最新发布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重点排放单位每年使用CCER清缴比例不得超过应清缴碳排放配额的5%

CCER签发流程与参与方

一个CCER项目的产生要经历六个阶段:项目识别、审定项目及申请备案、项目备案并登记、减排量备案、上市交易、注销。从项目公示开始到登记注销,CCER项目与第三方机构的互动主要有出具审定报告、技术评估、核证报告等,最终一个项目会产生四个文件,分别是项目文件、审定报告、监测报告和核证报告。

对于同一个CCER项目,项目备案只需发生一次,而减排量备案则会因为所产生CCER的时段不同发生多次。完成减排量备案的CCER,就会进入项目业主的国家自愿减排和排放权注册交易登记账户。

 CCER项目备案流程

减排量计算与方法学

CCER 项目的减排量采用基准线法计算。基本的思路是:假设在没有该CCER项目的情况下,为了提供同样的服务,最可能建设的其他项目所带来的温室气体排放(BEy,基准线减排量),减去该CCER项目的温室气体排放量(PEy)和泄漏量(LEy),由此得到该项目的减排量,其基本公式是:

ERy=BEy-PEy-LEy

这个减排量经核证机构的核证后,进行减排量备案即可交易。

基准线研究和核准是CCER项目实施的关键环节。对于每一个项目来说,计算基准线所采用的方法学必须得到国家发改委的批准,而且基准线需要得到指定经营实体的核实。不同的项目适用的方法学是不同的。例如,对于提高能效项目来说,基准线的计算需要对现有设备的性能进行测量;对于可再生能源项目来说,基准线计算可以参照项目所处地区最有可能的替代项目的排放量。

CCER项目方法学

计入期

计入期是指项目可以产生减排量的最长时间期限。考虑到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能源构成和政策等因素对基准线有重要影响,CCER项目活动产生的减排量将随上述因素的变化而变化,从而使CCER项目投资和减排效益带来种种不确定性和风险,事先也难以界定。为此,《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核证指南》规定项目参与者可从两个备选的计入期期限中选择其中之一:固定计入期和可更新的计入期。

固定计入期:项目活动的减排额计入期期限和起始日期只能一次性确定,即一旦该项目活动完成登记后不能更新或延长。在这种情况下,一项拟议的CDM项目活动的计入期最长可为十年。

可更新计入期:一个单一的计入期最长可为七年。这一计入期最多可更新两次(即最长为21年),条件是每次更新时指定的经营实体确认原项目基准线仍然有效或者已经根据适用的新数据加以更新,并通知执行理事会。第一个计入期的起始日期和期限须在项目登记之前确定。

不同项目选择计入期的方式往往不同。如垃圾焚烧项目一般使用固定期和可更新计入期,使用补充计入期较少;秸秆发电项目则一般使用可更新和补充计入期,比例相对均衡,较少使用固定计入期;光伏发电项目绝大部分选择可更新计入期;风力发电项目大部分使用可更新计入期,部分使用补充计入期。

抵消机制

由于各交易所试点对于CCER的抵消机制存在差别,各省市主管部门分别制定了相应的抵消管理办法,针对项目类型、项目地点以及项目时间均做了不同规定。

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九条,在全国碳交易系统中,重点排放单位每年可以使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抵销碳排放配额的清缴,抵销比例不得超过应清缴碳排放配额的5%。用于抵销的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不得来自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管理的减排项目(即额外性)

各省CCER抵消管理办法

 

CCER现状

CCER2012年启动,由于交易量低和对其规范运作的要求,于20173月被国家最高经济计划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暂停。近两年,随着双碳目标的提出,备受瞩目的全国碳市场开市,重启CCER的信号也在持续加强。

20213月,生态环境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草案修改稿)》公开征集意见,第十三条即为自愿减排核证,其中明确指出,国家鼓励企事业单位在我国境内实施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甲烷利用等项目,实现温室气体排放替代、吸附或者减少。同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其中提出要加快建设全国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健全以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为基础的碳排放权抵消机制,将具有生态、社会等多种效益的林业、可再生能源、甲烷利用等领域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CCER是碳交易市场重要组成,是中国碳交易市场下的补充机制。抵消机制可以带来双赢,买方可以通过购买减排信用用于抵消机制降低履约成本,卖方通过出售减排信用获得额外收益,刺激可再生能源、甲烷回收利用以及林业碳汇等产业的发展,同时有利于企业提高项目建设产出主营产品以外的其他辅助收益。

航天节能作为一家节能环保领域的平台服务公司。自公司成立以来先后为为多个企业及客户实现节能减排效果。项目的成功实施,一方面为企业节省了能源费用,同时又产生了一定的社会效益。未来,随着中国CCER碳交易市场的逐步放开,航天节能希望凭借良好产业政策的落地以推动自身CCER相关业务的发展,同时助力国家双碳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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